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

2017-11-30 0

    皖教秘〔2017〕612号 

    各市、县(区)教育局,各省属中职学校,各有关高职院校(中专部):

    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《关于开展2017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》(教基金会〔2017〕15号)精神, 2017年将继续在我省组织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 一、资助项目及标准

    1.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(以下简称“滋蕙计划”),奖励对象为普通高中在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。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。

    2.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(以下简称“励耕计划”),资助对象为小学、初中、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,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、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。资助标准为每人1万元。

    3.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—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(以下简称“幼儿教师资助项目”),资助对象为经县级以上(含县级)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类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,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、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。资助标准为每人1万元。

    二、有关工作要求

    1.各地、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切实加强领导,确保资助项目落到实处。要严格按照《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工作程序》(详见附件2)要求,组织开展受理、评审、公示及结果报送等相关工作。其中:“滋蕙计划”拟奖励对象名单必须在校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;“励耕计划”拟资助对象名单必须在所在地区和教师所在学校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;“幼儿教师资助项目”拟资助对象名单必须在本县(区、市)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。

    2.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,省属中职学校(含高职院校中专部,下同)由学校所在地市教育局负责“励耕计划”资助项目的申请、评审、公示和发放等相关工作。各省属中职学校要主动与所在地市级教育部门做好对接工作。

    3.各地在项目开展过程中,请注意留存工作各环节文字材料及影像资料(如项目启动、工作布置、实地走访、评审公示和发放仪式等图片或视频),同时注意搜集典型案例,以备检查评估。

    4.各地材料报送以市级为单位进行报送(省直管县单独报送),各地须按照下达指标数等额上报奖助对象名单。各市、省直管县于10月10日前将“滋惠计划附表4、附表5”“励耕计划附表2、附表3”“幼儿教师资助项目附表2、附表3”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需同时报送纸质盖章件及电子版表格。

    5.附件相关附表可在“安徽学生资助网”资料下载栏目下载。

    联系人:陆振铮,联系电话:0551-62831850;

    地址:合肥市金寨路321号1408房间;邮编:230061;

    电子邮箱:zzxc@ahedu.gov.cn。

     

    附件:1.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指标分配表

    2.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工作程序

     

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安徽省教育厅

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9月15日